bob手机在线登陆分析测试中心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开放服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分析测试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析测试中心所有员工,全体员工应认真、自觉遵守。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负监督责任。
第三条 考勤采用刷卡方式,每月统计一次考勤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评定和推优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分析测试中心采用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7:00。中午12:00—13: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关于请假的规定:
1. 请假或续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提交书面申请,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待批准后方可请假。
2. 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或续假,或临时因公外出半天以上的,须向办公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提出口头申请,如实说明请假原因,待批准后方可请假,且事后应及时补办书面申请。
3. 婚假、产假等特殊请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因公到京外地区出差的,须至少提前一天提交出差申请表和正式的会议、培训通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离京和回京时间须严格遵照通知规定的时间。
第七条 因测试服务需要,中心会安排相关员工加班。中心员工在工作日的9:00之前、17:00之后或节假日期间工作不低于两小时的视为加班。加班按照学校规定发放加班费,但不安排调休。
第八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旷工:
1. 上班期间不刷卡的;
2. 迟到或早退两小时以上的;
3. 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就休假的;
4. 以虚假理由请假的;
5. 岗位调整,逾期不到岗的;
6. 离职、离岗手续未办好或尚未到期而不到岗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审核:高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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