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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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定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研究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拔尖创新bob真人app下载、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举措。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21]310号)、《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研函〔2021〕079号)要求,现就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我校与其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的双学籍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及评审时间节点

(1)9月22日下午16:00前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9月22日16: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向所在单位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特别提醒:参评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信息取自【个人数据】模块,鼠标移到相应项可以看到数据来源。申请者需要先在【个人数据】模块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和相关论文、获奖等成果后,再开始奖学金申报。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9月22日中午12:00前填写电子版材料《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学生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以 “硕士/博士+申请国家奖学金+姓名+学号”为主题命名邮件,发至邮箱dboyang_bit@163.com。信息表中论文清单顺序需与纸质版支撑材料顺序一致。

(3)9月23日下午13:30-15:30生态楼736集中收表,提交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导师签字)及相关支撑材料至生态楼736办公室。支撑材料包含论文首页、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论文首页上需注明影响因子、分区、发表时间、发表单位、是否共同一作等。

(4)9月30日17:00前学院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5)10月10日17:00前上报评审结果至研究生院。

三、相关说明

(1)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bob手机在线登陆”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前获,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2)论文成果分区参考中科院JCR分区2021年基础版。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博士研究生参加答辩形式,每人准备3-5分钟的介绍(口述或者PPT形式均可),现场答辩中不得提及导师姓名。硕士生暂定不采取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和形式地点后续通知。

(5)名额分配与评奖要求,详见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

(6)各位同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如弄虚作假或逾期未提交,则取消评奖资格。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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