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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

2018-05-31 来源: 浏览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指出,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的管理高等教育体制。《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政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越来越得到强化,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外部重要的外部质量保障主体。积极开展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对于全面客观准确地认识省级之间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有效推动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发挥省级政府在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也为开展省域研究生教育评价提供了研究的支撑。本报告从可获取的准确信息出发,对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了单项评价。要注意的是,本评价并不是对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全面反映,而是从几个层面部分地反映了不同省(市、自治区)的研究生教育质量。

、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方案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积极开展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通过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以反映省域之间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真实状况,不仅可以为省级政府制定研究生教育发展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有利于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统筹规划,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健康发展。省域研究生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既要保持研究生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精髓,又必须把握省域研究生教育的特点,从战略高度、以长远的眼光和全局的观念把握研究生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方向,以提高质量为着力点,以提高省级政府发挥研究生教育积极性、主动性、科学性为目标,重点放在质量规范认同意识和质量保障体系的的构建上。

根据相关研究[1],省域研究生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四个模块,即制度、规划、投入和绩效,每个模块下都有丰富的评价内容[2]。该指标体系是针对省域研究生教育的特征,从学理上进行的构建,它有效实现了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的有效融合。不过,在应用此指标体系对不同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实证研究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数据的易获取和数据权威与可靠问题。所以在实测时,必须达到每一个指标都是可以实际测量或观察且指标要求提供的信息是易于获得的。基于此,本研究选取生师比、每万人中在校研究生数、生均科研经费、学科点培养能力等四个指标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排名分析。

二、 省域研究生教育质量若干表征指标排名

考虑到数据的获取和可靠性问题,本研究选取生师比、每万人中在校研究生数、生均科研经费、学科点培养能力等四个指标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排名分析。由于无法分别获得省属高校和部委属高校的相关数据,所以一省域的所有数据均指本省域内的省属大学和部委属大学的数据之和,由于不同省份部委属高校数量相差巨大,一些数据可能被稀释的程度不同,由此就导致有些排名结果可能与真实状况存在误差,尤其是不能获得不同省域省属高校的比较结果。不过,对某一省域内而言,本结论至少可以提供一个比较的参考。

(一)生师比

生师比指在校研究生数与导师数之比。数据年度为2012年,数据来源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3)》。

依照从小到大的顺序,天津、青海、辽宁、河南、新疆、海南、西藏等省位居前列,生师比均在3和4 之间。其中天津市最小,为3.18。而湖北、湖南、重庆、陕西、吉林、上海、四川生师均大于6,位列后7位。其中四川省最大,为7.18(见表2)。

31个省份的生师比数据比较接近,并没有太明显的差距。生师比最大的四川省与最小的天津市之间比值相差2.26倍。从图1也可以看出,生师比曲线变动比较平稳,波动较小。

生师比与研究生规模并没有较强的正相关或负相关关系。就生师比和在校生规模来看,研究生教育规模大省并没有在生师比指标上表现出任何优势,生师比较小的省份集中于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的省份(见图2)。以生师比位次为16的云南省为分界点,前15个省份除山东省生师比位次高于在校生规模位次外,其余省份生师比位次低于在校生规模位次。而在后15个省份中,除去山西和内蒙古两省,其余13个省份生师比位次均高于在校生规模位次。

表2显示,在生师比排名前10名的省份中,辽宁省是典型的研究生教育规模大省,在校生规模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名第6;除此,研究生规模比较大的省份还有河南,在全国地位居于中等。其余8个省份研究生规模均比较小,导师规模和学生规模都居于后10名。生师比排名后10名的省份在导师规模和在校生规模上没有明显的倾向,典型的研究生教育大省如北京和江苏既不在此类,而典型的研究生教育小省如西藏等也不在此类。从表2可以看出,在位次最靠后的10个省份中,除却甘肃省导师数和在校生数都比较小外,湖北、陕西、上海、四川则都是研究生教育大省,而安徽、黑龙江、湖南和吉林等省都居于中等偏上层次。

(二)每万人在校生数

每万人在校生数指在校研究生数与本省总人口数的比例。在校生数和人口数均是2012年数据,人口数的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2013》。

依照每万人在校生数从多到少的顺序,北京、上海、陕西、辽宁、吉林、湖北、江苏、天津、黑龙江、重庆等省位居前列,其中北京市最多,约为114人。比第二名上海市高出一倍还多。而云南、江西、宁夏、广西、河北、青海、海南、贵州、西藏、河南等位于后10位。其中河南省最少,仅有3.4人(见表3)。

人口数、在校生数以及每万人中在校研究生数在不同省域分布呈现不均衡状态。计算结果显示(见表3),人口数、在校生数以及每万人中在校研究生数的最高值与最低值之比分别为34、220和34。

31个省份每万人在校生数差距较大。北京市最多,约为114人;河南省最少,仅有3.4人,北京市约是河南省的34倍(见表3)。这种差距在排名较前的省份中更为明显,排名第一位的北京比排名第二的上海市高出一倍还多;而排名第二的上海比排名第三的陕西也高出一倍多。从第4名开始,波动趋于平缓(见图3)。

表3显示,每万人在校生数的大小与人口和在校生的多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每万人在校生数比较多的省份中,既有人口大省,如江苏,也有人口小省,如北京、天津、上海等。而从研究生教育规模来看,大部分为研究生教育大省,如北京、江苏、上海、湖北、陕西、辽宁等,天津是个例外,其研究生规模比较小,仅排在全国第24位。每万人在校生比较少的省份则呈现出和每万人在校生比较多的省份并不相同的特征。其每万人在校生比较少的省份中,不论是河南、河北等人口大省,还是西藏、青海、宁夏、海南等人口小省,均为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小省份。

(三)生均科研经费

生均科研经费指科研经费数与在校生数的比例。同时我们结合各省2012年GDP的数据来说明各省投入力度的大小。在校生数、GDP和科研经费数均为2012年数据。科研经费数据来源于《2013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GDP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

生均科研经费排名前10的省份是天津、浙江、上海、北京、江苏、陕西、青海、广东、安徽、黑龙江。在这10个省份中,既有GDP较高省份,如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也有GDP相对较低等省,如天津、青海等省。在生均科研经费排名后10的省份中,除去内蒙古和广西GDP稍高,其余8个省无一例外的GDP都相对较小。表5同时显示出,排名后10的省份,不仅GDP总量不高,而且科研经费占GDP的比例也比排名前10的省份要低许多。

山东、河南、河北、辽宁等省作为GDP大省,其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明显偏低。图5显示,不论是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还是生均科研经费,这几个省份排名都比较靠后。与之相反,天津、上海、北京、陕西等省GDP不占绝对优势,但是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很大,所以生均科研经费均较高。

江苏、浙江等省作为经济大省,GDP比较大,所以即使科研经费投入占GDP比例并不是很高,但生均科研经费在全国名列前茅。吉林和重庆相对投入虽然也比较高,但是由于GDP较低以及在校生规模较大,所以生均科研经费也比较低。而山西、贵州、海南、宁夏等省,三者排名都比较靠后。

(四)学科点培养能力

学科点培养能力指在校生人数与学科点数的比例。此处学科点分博士学科点和硕士学科点两级,博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指在校博士生数与博士一级授权学位点数的比例,硕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指在校硕士生数与硕士学科点数的比例。硕士学科点数指一级博士点与一级硕士点数之和。所有数据年度为2012年,数据来源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3)》。

  1. 博士学科点培养能力

博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最强的10个省份是:北京、上海、湖北、浙江、辽宁、四川、吉林、青海、黑龙江和天津。其中北京最高,每个一级博士学位点平均培养约128个博士生。博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比较薄弱的10个省份是:广西、山西、内蒙古、江西、河北、新疆、海南、贵州、河南和宁夏。其中,宁夏最低,约15个(见表6)。

图6显示,北京、上海、湖北等省份一级博士学位点规模较大,学科点培养能力也明显较强;浙江、青海、云南、甘肃等省份一级博士学位点规模较位次明显低于其学科点培养能力位次;而江苏、湖南、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份学科点规模位次则高于其培养能力位次。另外,我们还可以发现,除青海外,大部分学科培养能力较强省份都为研究生教育大省;而学科培养能力较弱省份均为研究生教育相对薄弱省份。

2、硕士学科点培养能力

硕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最强的10个省份是:四川、上海、吉林、重庆、湖北、广东、黑龙江、浙江、广西和辽宁。其中四川最高,每个一级硕士学位点平均培养约155个硕士生。硕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比较薄弱的10个省份是:河北、贵州、新疆、江西、内蒙古、河南、宁夏、西藏、海南和青海。其中,青海最低,约57个(见表7)。

图7显示,四川、上海、湖北等省份一级硕士学位点规模较大,学科点培养能力也明显较强;吉林、重庆、广西等省份一级硕士学位点规模较位次明显低于其学科点培养能力位次;而江苏、北京、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份学科点规模位次则高于其培养能力位次。

对比图6和图7,我们还可以发现,从全国整体状况来看,博士点培养能力与学位点规模的位次与硕士点培养能力与学位点规模的位次相比更加接近一些。

图8显示,北京、辽宁、青海、云南等省博士点培养能力的位次明显高于其硕士点培养能力的位次;四川、重庆、山西等省份则正好相反,而江西、河北、新疆、海南、贵州、河南、宁夏等省不论是博士点还是硕士点,其培养能力在全国都比较低。

3、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点培养能力

关于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点培养能力,本研究根据获取数据的可靠性出发,仅选取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中各省的招生人数和专业学位点数的相关数据。数据显示,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科点培养能力最强的10个省份是:辽宁、陕西、贵州、上海、江苏、北京、广东、湖北、重庆和湖南。其中辽宁最高,每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平均招生培养约98个硕士生。硕士学科点培养能力比较薄弱的10个省份是:山西、甘肃、吉林、福建、新疆、山东、云南、河南、河北和西藏。其中,西藏最低,约30个(见表8)。

图9显示,北京、江苏、上海、辽宁等省份硕士专业学位点规模较大,其学科点培养能力也较强;而山东、吉林、河南、河北等省份硕士专业学位点规模较位次明显低于其学科点培养能力位次;贵州、重庆、内蒙古、海南学科点培养能力明显高于学位点规模;而山西、甘肃、新疆、西藏等省份学科点规模位小其培养能力也较低。

总之,在进行培养能力排名时,首先要注意的是,培养能力属于非线性指标,在一定的区间内,培养能力属于鼓励型增长指标。但超出一定的区间范围,学位点培养人数太多,培养质量可能就会受到影响;而培养人数太小,又会造成培养资源的浪费。其次,由于《学位授予和bob真人app下载学科目录(2011年)》2011年才开始施行,之前一直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授权和研究生培养,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的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数量并不相同,所以不同一级学科的培养能力是不等同的。反映在不同省份中,就会出现不同省份由于涵盖一级学科的不同,所以培养能力上的不同并不能就表明其培养能力的绝对高低。所以,对于培养能力这一指标而言,就上述问题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翟亚军,王战军,李明磊.基于省级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框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11):9-13.

[2]王战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价理论与方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32.

摘自《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4》

责编:Gao Zhengyan


链接:政府部门学会&协会组织公共机构评估机构学术期刊研究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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