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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春季研究生毕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8-12-03

研〔2018〕145号

各学院(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9年春季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毕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毕业研究生姓名拼音与英文学科(专业)名称签字确认

为确保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中各项基本信息准确,现开展2019年春季预毕业研究生“姓名拼音(全拼)”与“英文学科(专业)名称”签字确认工作:

1、“姓名拼音(全拼)”网上填报

1)填报对象:所有2019年春季预毕业双证研究生(含春季拟补报毕业)。

2)填报方法: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学籍信息校对→核对和修改个人信息→完成填报(详细流程见附件1)。

3)截止时间:20181228日。

2、签字确认

1)各学院根据研究生网上填报情况及《bob手机在线登陆英文学科(专业)名称对照表》(附件2)形成《2019年春季预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表》(模板见附件3、流程见附件4)。

2)各学院核对本学院学科(专业)的英文名称翻译是否准确。若有误需要进行修改的,请单独附情况说明反馈研究生院。

3)各学院组织预毕业研究生认真核对《2019年春季预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表》中的姓名拼音(全拼),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

4)若预毕业研究生未按照要求在网上填报,其“姓名拼音(全拼)”字段为空。此类学生应由学院统一在电子版中补全后,再在纸质版上签字确认。

3、工作要求

1)研究生英文版毕业证书中的“英文姓名”采用学生本人签字核对无误后的“姓名拼音(全拼)”,未按要求签字核对或签字核对后仍有误的,若影响证书印制、使用或认证等,后果自负。

2201912日下班前,请各学院将研究生签字确认的纸质版《2019年春季预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表》交至研究生院服务大厅(经办人、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同时将修改后、确认无误的最终电子版(附件3格式)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邮箱。

二、报送毕业结论

根据《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评定及就业派遣时间的通知》(北理工办发〔201490号),2019年春季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20181228日。

请各学院于201912日上午12点前,统一将答辩的双证研究生名单及其答辩成绩、毕业结论(毕业、结业、肄业、结业转毕业)按附件5格式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纸质版(经办人、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工作联系人邮箱。研究生院将按照北京市教委的工作要求进行毕业报库。

三、学历证书制作与发放

1、学历照片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毕(结)业证书应执行电子注册,电子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书信息一致,包括照片。我校学历电子注册照片由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在研究生入学时采集后直接上传教育部,学校不上传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因此,未经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或备案图像的研究生,无法完成电子学历注册,其学历国家不予以承认,会严重影响学生就业、落户。

1)请各学院提前准备研究生入学时采集的纸质版照片(两寸、蓝底、至少两张),且必须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照片一致。

2)若研究生在入学时未进行图像采集,请自行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地址: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角;微信公众号:易拍证照;电话:010-58691620)。研究生采集后将纸质版照片交至学院,电子版照片自行留存。研究生最晚补采集时间:20181228日。

2、学历证书发放

12019年春季研究生的派遣、离校等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办结离校手续后再发放证书的工作要求完成证书发放工作。学历证书原则上由研究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检查、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由他人代取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学院应将证书签收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进行存档。研究生在证书签收后,若有证书损坏、丢失或核对错误等情况,研究生院不再统一补印、补发。研究生可按学校档案馆相关要求申请补做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定向、委培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由研究生院直接移交学生档案室。此类研究生只在学院领取证书封皮。

3)申请结业转毕业的研究生向学院交回结业证书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请各学院将交回的结业证书于20181228日前统一交回研究生院。

3、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学习证明

往届或本次毕(结)业的硕博连读生,若需要学校开具硕士阶段的《学习证明》,请由各学院组织填写《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学习证明登记表》(附件6),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按附件6格式于201812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交至研究生院服务大厅,电子版发送至wangchao@bit.edu.cn。仍属在籍的未毕(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得申请。

四、其他

1、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要求完成各项研究生毕业相关工作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工作要求完成的,将相应延后该学院学历报库、学历证书发放的时间。若影响毕业生离校与就业派遣等相关工作,请学院自行与各有关部门协调。

2、研究生毕业工作关系研究生的切实利益,关系学校正常的运行秩序,请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同时与研究生院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工作联系人:

刘老师(学术型硕士),电子邮箱:xinxinliu@bit.edu.cn

陈老师(专业学位硕士),电子邮箱:cq@bit.edu.cn

王老师(博士研究生),电子邮箱:wangchao@bit.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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