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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手机在线登陆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简章

发布日期: 2022-10-10

为适应国防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培养更多高层次优秀人才,2023年我校继续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单考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202

机电学院

085506

兵器工程

01

机械与电子类

非全日制

3

02

力学与弹药类

非全日制

3

03

含能材料类

非全日制

2

203

机械与车辆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5

085502

车辆工程

01

车辆总体底盘方向

非全日制

10

204

光电学院

085407

仪器仪表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3

205

信息与电子学院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5

207

计算机学院

085405

软件工程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非全日制

12

221

管理与经济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02

技术经济及管理

全日制

9

03

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管理

全日制

04

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

全日制

05

市场营销

全日制

06

会计与财务管理

全日制

22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非全日制

3

0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非全日制

03

思想政治教育

非全日制

04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非全日制

05

党的建设

非全日制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3.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从事工作应是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业务优秀,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4.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技术报告。

5.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

1所有单考考生须于20221019日之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bob手机在线登陆招办通过顺丰速运邮寄报名材料收件人:谢老师,联系方式:010-68913781,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研究生楼216报名材料签收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材料包括:(1)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及以上)的专家推荐信;(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4)业务能力及发表论文(技术报告)证明材料。

3招办将对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能参加网上确认。所有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221025)登录指定的网站(http://yz.chsi.cn/)进行报名、交费,并在11月初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安排于10月底前通过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grd.bit.edu.cn/)和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招生(BIT_grad_yz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核验。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21224-25日,地点为bob手机在线登陆;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grd.bit.edu.cn/zsgz/ssyjs/index.htm)公布。

2单独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不含202俄语)

3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bob手机在线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

4参加复试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接受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是否录取,拟录取的考生要在录取前由原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单考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六、其它

1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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