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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申领看护管理补贴工作流程

编辑: 葛文娇

  具有本市户籍并本地居住且接受本地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需与被监护人共同居住,有看护管理能力且实际履行看管照料、送诊救助等看护管理责任的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一)到居住地居委会申请

  填写《领取年度看护管理补贴的申请》(一式三份),阅读看护管理责任并签字确认

  居委会指派工作人员对监护人确定进行初审,对申请人是否可以作为患者监护人认定,在申请表上签字后,5个工作人内报街道办事处复审

  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审核结果由居委会通知申请人

  审核通过的通知监护人到居委会领取《看护管理记录手册》(每年4册,每3个月使用1册,按时间顺序编号和记录)

  居委会定期与辖区内申请补贴的监护人联系,了解被监护人及监护人日常生活情况及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督促监护人自领取《看护管理记录手册》之日起,每3个月提交一本手册,由社区个案管理小组履责情况作常规审查与认定(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已完成4次常规审核与认定的,在第4次审查结束时即可进行年度审查与认定。

  由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代表街道办事处以“月”为单位统计上一年度中实际履责时间,进入发放环节

附件一: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及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已婚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本地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服务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接受属地社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的证明(联系社区精防医生提供)

  5、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残疾证者)

附件二:常规审查与认定具体内容

  1、居委会工作人员对监护人履行照料、看管责任情况进行认定

  2、社区民警队被监护人有无失踪或下落不明、有无肇事肇祸行为进行认定

  3、社区精防医生对监护人申请免费服药服务、配合日常随访、督促被监护人按时按量服药情况以及被监护人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情况进行认定

  4、残联专干对持证精神残疾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参与残联组织的康复活动进行认定

  5、民政专干对监护人接受流浪救助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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