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020年第一批)的一些注意事项

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做好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申报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请申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老师仔细阅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0〕1号)(附件2)等相关文件,按要求进行申报。

请申报人注意,2020年第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1917:00

2.申报项目须由学院审核通过申报书“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教学副院长填写意见并签字教师将带有教学副院长审核意见及签字的纸质版申报书交至教务部实践中教133

请学院仔细审核申报书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支持情况等,同时做好项目过程管理。

教务部联系人:杨老师,68918198,yangpw666@126.com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20年第一批)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20〕1号)

教 务 部

2020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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