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程序如下:
- 专家组负责人介绍评审专家,宣布评审开始。
- 每门课程评审时间为40~50分钟,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申请开课的负责人进行陈述,时间20分钟;
内容包括实验选修课的实验目的、任务及培养目标,实验内容、要求及安排,成绩考核及评分方法,师资力量,目前已具备的条件等。
(2)评审专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提问,时间15~20分钟;
(3)专家组参观实验室,了解软、硬件情况,时间5分钟。
- 现场评审结束,专家需根据表一《实验选修课评审指标体系》中所列的相关内容及标准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需要计算出具体的分数),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表二《实验选修课专家评审表》。
- 评审专家需于5月22日(周一)前,将每门课程的《实验选修课专家评审表》交到主楼205室(教务处教研科)。
教务处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