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批教改立项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第十一批教改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办发〔2018〕17号),现启动第十一批教改立项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第十一批教改立项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组自评

所有项目组对照立项申请书,填写《bob手机在线登陆第十一批教改立项中期检查项目自评报告》(附件2),对项目内容完成情况、主要问题和相应举措的有效性、创新点和实现情况、项目预期成效达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组自评。存在不足的项目,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三、专家组检查

1.对于一般项目和支持项目,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函评检查,必要时将通知项目组补充相应支撑材料。

2.对于重点项目,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评检查,项目组须准备《bob手机在线登陆第十一批教改立项中期检查项目自评报告》和10分钟PPT,具体答辩时间另行安排,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四、后期工作

1.项目组应在不影响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持续改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

2.检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有一定影响的问题时,项目组须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效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项目可继续执行。否则,项目将被中止。

3.检查中发现存在对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问题时,项目将被直接中止。

4.学校将根据项目组自评和专家组检查结果,以学院为单位对教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整体考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学院,将调低学院年终考核KPI中的教改分值。对出现中止项目的学院,将收回相应教改经费,并扣减人员费。

5.对于项目中止的情况,原则上从项目中止之日起,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教务部发布的教改项目。

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包括《bob手机在线登陆第十一批教改立项中期检查项目自评报告》(附件2)及《bob手机在线登陆第十一批教改立项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中心教学楼134室,电子版发至songjia@bit.edu.cn,联系电话:68912774。

教务部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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