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申报和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申报工作于第14周-16周进行。请各学院、相关部门按照《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学生实践积分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具体内容见《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本次申请对象面向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

  2.实践积分主要分为8类: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开放实验、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和国际交流。

  其中,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类实践积分,学生应依据《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和学院的积分细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

  开放实验类、国际交流类积分由教务部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大创项目类积分由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类积分由校团委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开放实验、大创项目、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和国际交流类实践积分,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

  具体网上申报步骤请查阅《实践积分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3.本次国际交流实践积分评定标准如下:

  国际交流实践积分=A*B

  (1)A为国际交流项目类型

  (2)B为项目系数

  ①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文化交流、社会实践类)可获得系数1。

  ②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专业学习、科研实践类)时间不超过4周(含)可获得系数1.5,4周以上可获得系数2。

  注:国际交流项目含线上项目,其周数计算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及学时数确定;线下国际交流项目周数以实际课程起止时间为准;已参加学分认定的国际交流项目不再参与实践积分认定;前期已完成实践积分认定的同一国际交流项目不再参与本次认定。

  4. 各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本次实践积分认定结果报教务部实践教学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相关部门根据《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面向学生做好实践积分申报的宣传、咨询和审核工作。

  2.请各学院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报相应实践积分,并要求学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内容真实性需由相关学院或职能部门审核签字。

  3.各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项申报内容,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室(中心教学楼133室),电子版发送至renhp@bit.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教务部 任老师 68918198(实践积分相关事宜及开放实验类积分)

    毛老师 68918561(国际交流类积分)

校团委 杨老师 81381256(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类积分)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孟老师 81384901/68911243(大创项目类积分)


  附件:1.《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2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认定工作流程

     3实践积分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手册

     4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审核汇总表



教务部     

2020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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