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申报和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书院、相关部门: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申报和认定工作将于第15周-17周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具体内容见附件1《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践积分管理办法)。

本次申请对象面向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

2.实践积分主要分为8类:学科竞赛、大创项目、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开放实验、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和国际交流

其中,学科竞赛、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类实践积分,学生应依据实践积分管理办法和学院、书院的积分细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上传相关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

开放实验类、国际交流类积分由教务部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大创项目类积分由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类积分由校团委公示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开放实验、大创项目、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和国际交流类实践积分,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

具体网上申报步骤请查阅《实践积分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3.本次国际交流实践积分评定标准如下:

国际交流实践积分=A*B

(1)A为国际交流项目类型

(2)B为项目系数

①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文化交流、社会实践类)可获得系数1.5。

②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专业学习、科研实践类)时间不超过4周(含)可获得系数1.5,4周以上可获得系数2。

注:国际交流项目含线上项目,其周数计算根据项目具体内容及学时数确定;线下国际交流项目周数以实际课程起止时间为准;已参加学分认定的国际交流项目不再参与实践积分认定;前期已完成实践积分认定的同一国际交流项目不再参与本次认定。

4. 各学院、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书院将本次实践积分认定结果报教务部实践教学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书院、相关部门根据实践积分管理办法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面向学生做好实践积分申报的宣传、咨询和审核工作。

2.请各学院、书院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申报相应实践积分,并要求学生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内容真实性需由相关学院、书院或职能部门审核签字。

3.各学院、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项申报内容,不容许任何弄虚作假。请各学院、书院于2022年12月9日前将《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室(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33室或良乡校区文萃楼A427),电子版发送至renhp@bit.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教务部:任老师,81382766,renhp@bit.edu.cn(实践积分相关事宜及开放实验类积分)

贲老师,81382918,benlanqing@bit.edu.cn (国际交流类积分)

校团委:赵老师,81381256,zhaojing210089@163.com(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类积分)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吴老师,68911243,wuliangzi2021@bit.edu.cn(大创项目类积分)



附件1.《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2.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认定工作流程

3. 综合教务系统实践积分模块操作手册

4.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审核汇总表



bob手机在线登陆教务部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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