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1-22
1.承担学校纪委日常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有关工作;
2.承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巡察工作人员;
3.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针对学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察工作;
4.开展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对学校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5.开展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受理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7.调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对党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
8.组织全校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专兼职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9.指导下级纪委、学校所属单位内审机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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