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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协人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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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3-31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是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的。具体细节参照当批次评选通知。

一、组织领导

  1.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科协等单位组成的“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

  2.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建“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评人选的评审工作。

二、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表彰名额有相应限制,具体参见当批次通知。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评选当年在35周岁以下的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

三、提名和推荐

  (一)单位提名

  1.本市各有关单位(含双管单位),可通过组织遴选或个人自荐,经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

  2.其他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可根据评选工作的要求,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

  各提名单位要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并在本单位或地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提名人选。

  (二)系统推荐

  1.各区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负责本系统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提名人选的推荐工作;在京高等院校通过市委教育工委推荐,其他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通过所在区的区委组织部推荐人选。

  2.各区、各系统作为推荐单位可根据“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的评选条件,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推荐候选人的数量。有关单位提名后,各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并调查核实提名人选情况,进行初审。经征求专家意见并报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确定推荐候选人人选,提交评选工作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报送

  “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评选采用网上申报进行。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电子材料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打印生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材料

  各单位、个人需通过北京人才工作网(bjrcgz.gov.cn)注册、登录“北京市人才评选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填报信息,并将填报数据通过系统提交上级单位审核。个人及各提名单位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通过网上系统上报材料至评选工作办公室。

  个人网上填报时间、各提名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各推荐单位提交数据截止时间参照当批次通知。

  (二)纸质材料

  评审工作办公室在综合评审会议前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各推荐单位须将通讯评审通过人员的纸质材料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通过人员名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1.纸质材料包括:《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评选工作报告》、《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一份。《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附件材料各一式五份。以上材料请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2.附件需按照系统默认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相应封面和目录。

  3.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将评选活动与加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有计划、按步骤落实工作要求,确保评选表彰顺利开展。

  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最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特别注意保证在一线岗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为首都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中央在京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专业人才在推荐人选中要占一定比例。

六、联系方式

  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一豪 63087332

  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晓霞 63088162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E座711室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61137688 在线服务QQ:80004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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