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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03-31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由中国科协于2015年9月立项,择优支持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或学会联合体具体实施。该项目采用以奖代补、稳定支持的方式,大力扶持有较大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帮助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成长为国家主要科技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的重要后备力量。

一、项目目标

  为拓展学会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空间和途径,助力国家青年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努力培养更多的未来科技领军人才,中国科协将围绕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继续选拔一批学会(学会联合体),并通过他们对200名左右32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进行资助培养,为青年科技人才创造成才机会、指引发展方向,努力形成具有科协系统特色的人才发现、培育、评价工作体系,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力量。

二、工作程序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为期三年)项目按照《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分阶段组织实施。

  1.学会申报。中国科协向所属全国学会发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启动申报工作。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学会联合体根据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2.答辩评审。中国科协将根据“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目标、工作原则、支持重点等内容,制定评审办法,研制评审指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采用学会(学会联合体)现场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

  3.立项实施。立项支持的学会(学会联合体),应按要求提供获支持的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及其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以及学会(学会联合体)对其的培养方案、组织保障和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建立长期跟踪评价人才数据库及培养扶持专家库,做好数据积累和工作总结。

  4.检查验收。学会(学会联合体)应按要求提交年度绩效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对托举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项目自评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三年总结报告等。

三、申报说明

  1.在上一周期(三年)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学会无申报资格;在本年度被中国科协通报且尚未整改的学会无申报资格。

  2.学会联合体由责任学会负责项目申报。以学会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的,联合体的成员学会不能再以学会形式单独申报。

  3.学会(学会联合体)应具备规范的项目执行管理机制、经费使用管理机制以及人才遴选、评价、培养机制,并已建立青年科技人才资源储备库。

  4.学会应按工作程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进行项目申报。

  5.本通知及申报书可从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ast.org.cn通知通告栏)。《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20份,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请注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字样。报送截止日期参照当年项目通知,逾期不再受理。以学会联合体形式申报项目的,由责任学会负责填报《项目申报书》。以上材料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6.学会应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等有关材料,不得谎报业绩、编造材料。所有申报材料自申报截止第二日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受到举报并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进度安排

  1.下发通知启动项目申报工作;

  2.组织项目专家评审;

  3.完成立项,确定项目扶持的青年人才名单并拨付经费。

  具体时间参照当年项目通知。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

  联 系 人:祝 翠 董国斌

  联系电话:010-68515737 010-68571435

  QQ群:272537707

  2.材料接收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 系 人: 王子源 任长华

  联系电话:010-68788170 010-68788769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A406

  邮 编:100863

  电子信箱:rczx@cas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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