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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1

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我校自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请按照通知准备材料,以下为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11月18日前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推荐表”电子版,提交科研院,因为名额限制,18日之后提交的选题将不再受理。若选题超额,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上报,由科研院统一通过系统上传。

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81381496

电子邮箱:zzbbnn@bit.edu.cn

办公地点:良乡东校区文萃楼A座621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规划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规划办,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属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面向国家需求,聚焦教育实践,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公平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选题。

二、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实践和应用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需对选题缘由、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凡与以前已立项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已立项选题见附件1)。

三、征集形式。本年度选题实行网上征集。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直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做为选题推荐单位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直接填报选题,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平台不接受个人填报。

四、选题的遴选和采用。我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论证,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指南。凡被正式列入指南的选题,其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填报时间和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选题征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28日,请上述选题推荐单位在以上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材料并直接上传,每个单位推荐选题不超过10个,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的“选题征集系统”为本次选题征集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选题推荐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选题征集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座机:400-800-1636。

附件:

1.2018—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学重大攻关课题

2.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选题网络推荐办法及流程管理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推荐表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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