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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民商法专业部分研究生同学举行读书会

  2019年10月19日晚,法学院2018级和2019级部分民商法专业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同学在中心教学楼1434会议室举办了一次小型读书会。根据导师孟强老师的要求,同学们必须在繁忙的专业课程和作业之外抽出一定的时间保持着读书的良好习惯,并尽可能地将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给大家,共同探讨并传阅书籍。

  2018级法学硕士刘娅楠同学分享的是王利明老师的《人格权法探微》,这本书是收录的王老师之前发表的关于人格权法的论文,主要探讨了有关人格权法理论和实践问题。保护人格权可以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而目前的民法总则、合同编、侵权责任编都无法解决人格权利用、保护等问题,所以我们在民法典分则中使人格权独立成编是强化人格权保护的最佳选择,在该编应重点规范人格权的类型与内容、相对人所应负有的义务、人格权的行使及限制规则和对人格权进行特殊保护的规则。“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向新时代,民法典编纂也要与时俱进,规定人格权编无论是对民法体系的构建还是对人格权的有效保护都具有积极意义。

  2018级法律硕士姚有为分享了近期阅读的是学者张红《人格权总论》,这本书是系统研究人格权的著作,书中针对人格权的诸多阐释让读者受益良多。人格权是以人格尊严与人格自由发展为内核,既是司法权利也是宪法权利;既具有精神上之利益,也有财产上之价值,人格权便是法秩序之基石,开篇名义便强调人格权之重要性。学者张红认为人格权其实也是一种判例法,需要学说与实务良性互动,书中便展示了世界各国与我国大量的人格权案例,既向你展示学术界的前沿动态,也让你深深沉浸在法律实务的操作之中,通读全书会带领你认识一个丰富多彩的人格权世界。

  2019级法律硕士张晨同学分享的是徐昕老师的《无罪辩护》。她提到这本书全面的介绍了徐老师近些年所办理的刑事辩护的案件,并且都是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或是舆论讨论比较多的,例如文中有气枪案,表达作者想要推动降低枪支认定标准;还有深圳鹦鹉案,也表达出将常见的鹦鹉认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来入罪表达作者的不同的意见。徐老师收入的案子都是与生活比较贴近,从选案子、会见当事人、与检察院的较量、再到激烈的庭审以及对法官判决的看法,介绍了十二个案子。让她不仅对无罪辩护有了初步的了解,也对公检法和律师之间的微妙的关系有了些认识,甚至对实践和理论之间的差距也有了新的理解。因此她认为这本书作为一本刑事辩护入门的书是非常合适的。

  2019级法律硕士卓志旭同学这次是紧接上次朱伟一教授《走进法律》的下篇《敬畏法律》进行了分享。他介绍到本书第一部分,朱老师谈到了“比鸿毛还轻”(意指道德败坏)的考费教授、“活着干到死的”伦奎斯特大法官、律师与军人、公司CEO之间职业相衔接的现象,以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引出美国当代的制度,并将中西文化作比较,引人深思。本书第二部分从审美与道德的角度入手,讲述了作者对中华民族放鞭炮、女足现象、以及婚姻法中婚外同居、强制婚检等制度的独到见解。本书第三部分则主要讲了美国的三次救市经验、以及美国救市背后的秘密、共同基金的管理腐败问题、信贷评级机构在中国的适用性等。卓同学提到朱老师随笔式的写作总是不会让人失望,每一次都禁不住让人细细品读,意味深长。

  2019级法学硕士杨恬同学分享的是来自美国作者J.D万斯的《乡下人的悲歌》。她提到这本书既可以说是作者的自传,又可以说是一部家族传记,甚至可以说是美国中产阶级的缩影史。故事从1940年代开始,以肯塔基州的阿巴拉契亚山区的杰克逊村庄为主要背景,讲述了美国向工业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大量新兴的城镇中产阶级日常生活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带来的精神异化。因为他们的起点更低,身份更尴尬,处境也更窘迫,每个人都长期地与生活作斗争,与贫穷、酗酒、暴力、愚昧、毒品对抗,时而淹没,时而沉浮。而这些都是作者的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他观察着,感觉着,琢磨着。或许是因为他尚有阿嬷的庇护,又或许是他本身意志坚韧,得以幸免下坠,最终进入了耶鲁大学,没有成为时代变迁的牺牲者。若要说环境影响人的一生,那程度仅应停留在影响,绝不可能是决定。因为每个人的命运应当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在分享读书心得体会之后,刘娅楠同学还向大家展示和传授了司法裁判案例的检索方法和技巧。

  读书就是受教育立思想,就是求真向善爱美弃私。而这种真善美并不是仅仅靠某一个人的力量去延伸的,当热爱读书的人们聚在一起分享着彼此在书中感受到的那一份美好时,这种真善美才足以流传千里、沁人心脾。



(审核: 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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