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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专业研究生同学举行读书会

  2019年11月10日周日晚,法学院2018级和2019级部分民商法专业的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同学在中心教学楼532会议室举办了一次小型读书会。根据导师孟强老师的要求,本次读书会除了与往日一样相互分享近日的读书心得外,还加入了对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推荐的《法学引注手册2019》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读与讨论的环节。

  一开始,各位同学对《法学引注手册》进行了研讨。正如手册的主编者张新宝老师所言:“规范的引注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这份手册可谓为法学写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一便利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内容全面。就该引什么、引在什么位置、各种文献的引用格式、省略情况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并举例予以说明,并在最后对目前有分歧的地方再进行了规定与统一,使其更容易理解与接受;其次,检索便捷。手册在目录中规定的条目很细,方便了大家对应查找;再次,规定新颖。手册中对微信公众号的引注进行了相应规定,符合了现在文章发表潮流,在尊重了公众号文章作者著作权的同时也为引用者的引注提供了标准。最后,同学们也提出希望这个手册可以将参考文献格式也进行一个统一,虽然现在有《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但是不同地方有时是采用不同的标准,使得论文的写作具有一定的障碍和困惑。

  之后,各位同学依次分享了自己近日的读书心得。

  2018级法学硕士刘娅楠同学这次分享了杨立新老师的《民法六讲》。这本书是杨立新老师用杂文形式写给国家工作人员阅读的,也可以作为学生的通识读本。书中主要涉及社会中热议的民法问题和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民法问题,既有实践问题的分析,又有理论问题的研究,同时融入案例、知识点和思维方法。这本书有两大亮点:首先,在民法总则中肯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做法。不单纯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做是一个管理法,而是民法中的一个特别法,对消费者的特殊地位予以倾斜性保护,既提升了消费者的地位,又使得民法典作为交易一般法对现代民事交易中最为一般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交易关系可以进行调整。其次,肯定了《民法总则》中将“数据”作为民事权利客体,即数据专有权的客体的一种的规定。这对于在大数据环境下,对衍生数据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她提到当读大部头或者专业书读不进去的时候,这本书会让人感觉打开了另一扇窗

  2018级法律硕士李欣蔚同学分享了韩世远老师的《合同法总论》。她提到该书的体例编排基本遵循了合同法总则的部分,并以严谨的逻辑,开阔的视野以及对实践的洞悉展开。韩世远老师在前言中写道“《合同法》是比较法的产物,是典型的混合继受的结果。”这一观点在本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以合同解除效果解释论方面为例,此前我国的合同法学说主要秉持的是直接效果说,认为合同的效果因解除而溯及既往的消灭。本书借鉴了德国债法的改革成果,首倡合同解除效果的折中说,即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不会使其溯及既往的消灭,因此区别于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合同解除效果折中说的提出,为正确理解解除和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准确确定解除后的返还范围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工具。这本书是集逻辑和价值判断于一身,充分利用比较法方法,理论和实践并重的合同法体系书,每一次品读都令人获益匪浅。

  2019级法律硕士张晨分享的是《如果大雪封门》,这本书曾荣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该书收集了十七个短篇小说。这些故事之间虽然没有联系,但内容主要以探索年轻人奋斗为主题。整本书都是以第一人称来写,通过形形色色的人物讲述发生在北京花街的平凡的小故事。有贴小广告的青年、高考落榜的高中生、养鸽的农夫、渔民的夫妇、摩托车迷、水上人家、电影放映员、屠狗的屠夫等。她提到虽然每篇故事的结尾都没有作者主旨升华的句子或者想要表达给读者的表示情感的句子,但正是这种戛然而止却足以让人久久回味,心中有所触动。

  2019级法律硕士卓志旭带来的是日本著名法律学者星野英一先生的经典之作《民法劝学》。这本书以“现代性教养”为目的,对民法的逻辑构造做了法学性的说明。星野先生在书中总结了法、法律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先生认为,民法主要表现为国家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但并不局限于此。民法的本质在于社会生活本身,是社会中自然履行着的法,其外延不局限于认定法,可扩展至“自然法的范畴。此外作者谈到构成民法基础的市民社会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认为两者不是领域的区分而是着眼点不同的概念,正如作者在前文中提到的那样,市场经济本就被广义的市民社会所涵盖。通过从历史、社会、思想等方面去审视民法,将民法作为社会的存在,全面、立体地加以展示。

  2019级法学硕士成珊同学分享了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列举了许多经典案例,探讨如何运用经济学解决法学问题。比如某人建起高墙却意外阻断了邻居家的排烟,侵害方与被侵害方均没有主观的过错,而是共同构成了最终的侵害。对此他认为,法官们不能粗暴地通过消除缺陷来解决问题,而是应将双方的成本减轻到最小,尽量达到最佳效用。接着,科斯进一步将最佳效用论扩展运用到了国家政策的层面上,指出公有利益与个体利益产生冲突的时政府应该理性决策。最后,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来看,他试图界定侵权补偿的边界。例如前段时间颇受关注的地铁扫码事件,男子暴打侵犯他人空间的扫码女,而网友因正义感对男子进行网络暴力谩骂。本书指出,权利具有自身边界,可以用边界法来确定补偿的损失。

  2019级法学硕士杨恬同学分享的是陈瑞华老师的《看得见的正义》。这本书是以“司法程序的正义”为主题。这本书与其他学术著作不同的是,它通过二十多条法律格言将文章分为各个小节,她提到其中以“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这句法谚引出来的部分让她有所感触。与这句法谚恰恰相反的是我们会在新闻媒体上看到的一句话:“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其实这两句话是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句话其实是想向社会表示即使现实中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会导致正义不会总是如约而至,但它终会排除艰难险阻而出现。多次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便可见得。而“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主要是从被告人的角度而言,又称为“第二次伤害”理论,比如即使最终冤案得以平反,长时间的羁押造成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和身心的伤害是难以弥补的。这种正义不及时或迟缓的实现仍然是一种非正义的体现。可以见得,其实陈瑞华老师在书中提到的这句法谚更有现实意义。因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在实现公平正义中举足轻重。

  读书如树木,不可求骤长。植株空山中,日来而月往。露叶既畅茂,烟打渐苍莽。读书从来就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只有细水长流的耐性才是读书人应有的气息。



(审核: 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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