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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法知行讲坛第20讲】国际刑事法院的实践及对中国的影响

  2019年11月1日下午,哈佛大学模拟联合国中国区组委会学术总监毕家玮应邀在研究生楼606教室为法学院学生做题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实践及对中国的影响”的讲座,这次讲座依托诉讼法知行讲坛展开,由我院诉讼法所所长彭海青教授主持,法学院近30位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毕总监曾经担任非政府组织“国际法促进中心”海牙办公室负责人、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处对外联络股顾问,对于国际刑事法庭近年来的发展以及中文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有着非常专业性的认识。讲座中,毕总监首先从国际刑事法院的历史渊源展开,随后重点讲解了目前位于荷兰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组成部分、案件审理程序、国际刑事法院如今的发展状况以及我国未加入《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原因。

  毕总监提到目前国际刑事法院仅对四种罪行具有管辖权,包括种族灭绝、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他通过丰富的图文向同学们展示了国际刑事法院是由以检察官办公室、法庭为核心的四个部分组成,法庭分为预审分庭、审判庭和上诉庭三个阶段。关于这个部分,我院学生积极提出了很有意义的问题,毕总监予以了耐心解答。讲座最后,毕总监联系实际对于我国没有加入《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进行了解释,同学们对于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本次讲座过程中毕总监不仅就国际刑事法院的基本情况进行介绍,还讲述了许多他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见闻,内容生动有趣,同学们认真聆听,现场氛围融洽,经过两个多小时,讲座在全场老师和学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审核: 王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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