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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转学分工作实施细则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以下简称积分)申报工作已结束,依据《bob手机在线登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bob手机在线登陆法学院“创新创业、社会实践、艺术实践”积分管理办法 (试行)》的规定,现将积分转学分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2届本科毕业生

二、积分转学分细则

经认定的实践积分,可用于冲抵“实践训练通识课”的科技实践、文化实践或艺术实践的学分,(每个模块可冲抵2学分,模块类别视具体成果而定);被冲抵的课程模块,其成绩认定方法如下:

积分等于2分者,成绩记为“合格”;

积分介于2(不含)与4分之间者,成绩记为“中等”;

积分介于4(不含)与6分之间者,成绩记为“良好”;

积分大于或等于6分者,成绩记为“优秀”。

根据冲抵规则所获成绩与相应的学分数记入学生成绩总表对应课程成绩。

三、积分转学分申请、认定程序

1. 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学生可登陆教务系统填报积分转学分申请。学生操作手册见附件。

2. 2021年12月24日-12月30日,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

3. 2021年12月31日,实践积分转学分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打印《bob手机在线登陆实践积分转换申请表》,签字后交至良乡校区文三楼207室留存备案(杨老师,81381017-8003)。

4. 2022年1月4日,学院公示实践积分转学分结果,并上报教务部备案。

四、本细则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由法学院负责解释。

bob手机在线登陆法学院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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