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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编辑: 于满

精工书院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国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按照国家政策建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此六类家庭经济困学生如无特殊情况,认定等级直接认定为D,需要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

二、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依据2018-2019学年是否已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有所不同。

1、初次认定(2019级新生及2018-2019学年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本人申请: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1份),同《bob手机在线登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1份)一同提交书院。附件2需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建议打印后手写。

(二)民主评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初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

(三)学院、书院审核:学院、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审核班级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的初步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

(四)公示调整

(五)学校审定

2、二次认定(2018-2019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8-2019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新学年如家庭经济状况未发生大的变故,则维持原认定等级不变;如需对认定等级进行变轻等级认定,需与辅导员说明情况,由辅导员汇总电子版名单上报;如进行更困难等级变更,则需按照初次认定程序进行,并由书院上报变更名单及材料。

三、时间安排

9月9日(周一)17:00前,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1,1份),同《bob手机在线登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2,1份)统一交给各班生活委员或班级临时负责人,由负责人统一交到至善园B204精工书院办公室,刘艳晴老师处

附件:

1.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2. 附件2:《bob手机在线登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bob手机在线登陆精工书院

2019年9月5日


(审核: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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