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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2021-2024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人函〔2021〕22号

各学院/研究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岗位聘用工作实际情况,2020年11月学校发布了《关于启动2021-2024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按照整体部署,现启动聘用上岗相关工作,相关内容及安排具体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包含教师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包含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研究型(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成果转化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师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专职实验(教学型、技术型)、工程技术、教育管理、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即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考虑到学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暂不设专技十三级岗位(员级岗位),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教师情况及需要,自主制定教学型八级及以下教师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岗位聘用同步启动原体系教学研究型岗位向专聘、同级别长聘岗位转轨工作。专聘岗位包含杰出教授、讲席教授、特聘教授岗位三个级别,长聘岗位包含长聘教授A岗和B岗、长聘副教授A岗和B岗。

(三)岗位比例

原体系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测算原则参照《bob手机在线登陆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16〕41号),并根据原体系教师聘至新体系岗位的数量以及师资队伍整体结构进行核定,逐级下达各类岗位指标,保证师资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专聘岗位和长聘岗位主要根据申报人的水平和业绩进行聘任,不受具体数量的限制。

二、组织机构

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过程中的领导工作;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及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各相关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负责审核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人选;各学部委员会负责审核相关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及长聘岗位拟聘人选;学校成立由院士、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部分委员组成的岗位聘用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专聘岗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及其他专技二级、三级岗位拟聘任人选。拟聘结果报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全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工作,审定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各学部以及岗位聘用专门委员会拟聘结果。

三、聘期管理

聘任上岗人员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岗位类别、岗位级别与岗位职责,作为下一聘期考核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本次签订的聘用合同及岗位目标责任书的期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为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岗位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聘期内退休人员,聘期至退休时终止,到期办理退休手续。

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分级聘用升降级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优异者,如满足相应级别岗位申报条件,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可提出聘用至较高级别岗位的建议。聘期考核通过票数未达到2/3者,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可提出聘用至下一级别岗位的建议。未完成聘期内岗位职责相关人员原则上下一聘期不得续聘到原级别及以上级别岗位。

在聘期内因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岗位的,聘期保持不变,在岗位调整时由原单位按原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组成部分;所在单位按新岗位确定岗位职责,总聘期结束时在新岗位所在单位参加聘期考核。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四、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一)专聘、长聘岗位及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工作

1. 基层推荐

时间:2021年3月10日

上一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因此本次不进行聘期考核,仅进行中期考核及聘任工作。

各单位组织开展专聘、长聘岗位及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工作(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至附件3),各单位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及业绩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学术水平及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审并排序。

各相关单位于3月10日前将各类岗位申报表及相应汇总表(详见附件4、附件5)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师资培养室。

2. 校级评审

时间:2021年3月26日

学校根据具体各类岗位申报情况,核定并下达专聘、长聘岗位以及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指标。

各学部委员会负责各单位推荐的长聘岗位以及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任人选评审工作;学校岗位聘用专门委员会负责专聘岗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及其他专技二级、三级岗位拟聘任人选评审工作。

(二)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各级别岗位聘用工作

时间:2021年4月5日

核定并下达各单位专技四级及以下岗位指标,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根据指标完成本单位的聘任工作(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至附件3),将结果报至人力资源部。

(三)各级各类岗位聘用结果审定

时间:2021年4月15日

学校组织召开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用结果,并进行公示。

各级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薪酬标准执行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

五、其他说明

(一) 未满首个聘期的原体系教职工不参加聘期考核,应参加相应等级岗位的评审,通过后视为新聘期的开始。

(二)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此次岗位聘用的在岗A系列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事业编制。

(三) 2021年4月30日前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次岗位聘用工作。

(四) 申请转轨人员不能同时申请原体系岗位等级晋升;未能通过转轨评审人员,若考核合格且同时满足原级别岗位上岗条件,可按原岗位续聘。

(五) 教职工投诉与申诉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学校不受理匿名或不真实姓名人员以及公示期以外的投诉与申诉。投诉人与申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属于有意诬告者,将被严肃处理。

(六) 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在岗位聘用工作中凡涉及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

(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凡此前文件与本通知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八) 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有变化,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工作请联系师资培养室,联系人:祁志伟、董国昭,联系电话:010-68912338,电子邮箱:shizike@bit.edu.cn。


附件1:专聘、长聘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2:教师岗位分类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3:辅导员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4:bob手机在线登陆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附件5:bob手机在线登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bob手机在线登陆人力资源部

2021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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