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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关于学生申报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奖励的通知

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反映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了全面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实际技能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加强院风、学风建设,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奖励取得突出成绩、为学院赢得荣誉的优秀成果,根据《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奖励办法》拟对学生参与学术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个人、集体及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现将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全体研究生(包含非全日制、全日制),明德书院经济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

二、学术科技竞赛奖励范围及说明

(一)奖励范围

包括竞赛类奖励、社会实践奖励、创新训练项目奖励、经审核认定的其它符合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活动奖励条件的优秀成果。

1.竞赛类奖励:获得校级及以上部门奖励的学术、科技、学科类竞赛及科技创新优秀项目及成果,如“世纪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其中,其他竞赛(非学科知名专业竞赛)荣获优秀奖的项目不给予奖励。

2.社会实践奖励:受到校级及以上部门奖励的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优秀成果及实践团队,如寒假/暑期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荣获省部级和国家级先进集体/个人的按照同级别优秀奖给予奖励。

3.我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题并获得校级优秀奖励的项目,市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题并获得优秀的项目,按照同级别三等奖给予奖励。

(二)奖项说明

1.荣获优秀称号的项目按照同级别三等奖给予奖励,市县级优秀称号按照校级级别给予奖励。

2.荣获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分别按照同级别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给予奖励;荣获国际性赛事如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奖、F奖、M奖、H奖、S奖分别等同于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3.同一成果重复申报的仅奖励成果排名靠前的成员,具体团队内分配标准由团队自行制定;同一成果重复申报的仅按照所申报的最高奖项级别给予奖励。

4、项目归属或成果负责人非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或明德书院(经济学、社会工作)的,按照申请人的排序给予5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20%(其他作者)奖励。

三、学术论文奖标准

期刊分类

期刊名称

顶级期刊

学校认定的顶级期刊

重要期刊

学校认定的重要期刊

二类期刊

除顶级期刊和重要期刊以外的 SCI、SSCI、CSSCI源期刊(不含CSSCI 扩展版期刊论文)、部分高水平EI源期刊、编著(按照具体字数比例奖励)

三类期刊

会议EI 源期刊、北京大学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最新版目录为准)、CSSCI扩展版期刊论文

非核心期刊

在非核心的大学学报、全国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

注:1.奖励范围:在学术期刊和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具体见上表。

2.发表学术论文奖励仅限我院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学生二作,且作者署名单位须为bob手机在线登陆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或明德书院。

3.发表学术论文需为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仅提供录用通知未见刊者不予奖励。

4.博士研究生只奖励满足博士学位申请条件以外的学术论文(二类期刊、重要期刊、顶级期刊),申请奖励时同时需将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内的学术论文列出,备注一栏标注“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内”。

四、申报办法

1.材料提交方式: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wxsjl@126.com。

2.填写附件《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学生科技竞赛与社会实践奖励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的扫描件。

3.材料提交要求:需包括申报表和证明材料,申报表命名:学院/书院+专业+作者姓名,证明材料命名:获奖或发表论文时间(如202107)+期刊/比赛奖项名称+作者姓名;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10点。

具体奖励标准另行通知。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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