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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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学期(寒假)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部门:

为做好冬季学期(寒假,下同)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校园安全运行,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冬季学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bob手机在线登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北理工办发〔202068号)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冬季学期(寒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及备案工作要求(参见附件1),计划表留档备查。

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1、未经许可和备案,冬季学期严禁开展实验或生产工作。经许可、备案的人员,应严格落实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置流程,操作时应至少有两人在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确保实验和生产安全。

2、冬季学期学生参加实验应严格遵守《bob手机在线登陆学生参加实验安全管理办法》。特别是危险性实验(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化学品、射线装置、特种设备等,下同),实验方案须在开展实验前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实验时须有安全指导教师在场。

3、妥善购置、使用、暂存、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严格控制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量,做好防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措施。

4、加强水、电、气等安全管理。离开实验室或生产场所前,切记关好水、电、气等开关。

5、禁止在中关村和良乡校区进行含能材料的合成、制备实验,对涉及含能材料的房间和设备设施要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个体防护。

6、实验室内应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相关建议措施详见附件2

7、与外来厂商和单位合作应签订安全协议,加强对合作人员监管,防止外来人员的失误和疏忽引发安全事故。

8、值班人员应对实验室和生产场所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隐患或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其他

1、各单位在假期前要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对于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并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冬季学期遇突发事件应妥善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事件大小,逐级上报。

联系电话:

保卫部:68912357689161196891611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689187956891236881383931

校医院:6891392381382538

特此通知。

附件:⒈冬季学期(寒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表

⒉实验室疫情防控建议措施

bob手机在线登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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