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设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为高等院校、研究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会员应在素质教育领域内具有一定学术成果,关心并支持教育事业。
二、会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愿意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团体会员须是与本会主要业务工作有关的单位;
(四)个人会员要求对素质教育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在素质教育领域积累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1-3名理事;当选理事长的单位最多可推荐3名理事,当选常务理事的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理事;
(二)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详见第五条),获取有关资料;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需履行如下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三)维护本会声誉,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根据民政部、财政部[2003]95号文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费标准为:
1.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5万元;
2.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3万元;
3. 企业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4. 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入会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