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因公护照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10
审核:汪滢
办理因公护照

一、办理时限:约5-6个工作日
二、所需材料:
1、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须完成审批后获得,查看任务审批。)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原件
3、外交部指定照相地点检测合格的因公护照数字照片回执一份(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检测平台

网址http://www.mrtdephoto.net/,查找最近的外交部指定照相点。)
4、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要求:JPEG格式,水平及垂直分辨率在300dpi以上,文件不大于100KB,比例为241*150px)
5、将因公护照数字照片回执和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内所通知提交相关办理护照材料页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链接协同办公系统登录页面并标蓝色。

注: *因公护照有效期一般为五年。教职工若已有护照,请自行查看护照,确保本次出访时间早于护照失效期六个月及以上;若少于六个月,请将护照原件交还派出事务办公室办理注销(被注销护照上若还有有效签证,请提前声明)。
*新申请护照的,须申请人本人在护照申请材料指定位置签名(中文)并在指定仪器上采集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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