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尊敬的读者、作者、审稿人, 关于本刊的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的任何问题, 您可以本页添加留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谢谢您的支持!

姓名
邮箱
手机号码
标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2020年 第1期

能源经济与气候政策
环保税制下政府规制对企业减排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的分析
骆海燕, 屈小娥, 胡琰欣
2020, 22(1): 1-12.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7593
摘要:
以新环保税制为背景,将环境保护税与政府其他环境规制行为结合起来,运用演化博弈理论,研究地方政府与排污企业的策略互动行为,并将公众举报纳入政府收益函数当中。基于地方政府及排污企业不同策略间净收益的大小,得到12种演化路径,以此为基础将企业减排创新的过程分为发展、成长和成熟期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政府监管强度对企业减排的影响程度视后者减排净收益大小而定,而前者强弱与否主要取决于监管成本的高低;企业减排发展初期过低的环保税率并不会引致企业进行减排技术创新;减排成长期的企业进行减排创新的决策则视政府策略而定;处于成熟期的减排企业则会主动进行减排技术创新。因此,在多种规制工具并行的前提下,政府应视企业所处发展周期的不同制定环保税率,同时辅以一定的税收减免和补贴力度,以降低企业治污成本,促使排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向减排技术创新演化。
碳金融市场下基于模糊测度和Choquet积分的碳期权估值
于倩雯, 吴凤平, 沈俊源, 程铁军
2020, 22(1): 13-20.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065
摘要:
基于投资者对投资财富和风险的偏好研究碳期权定价模型。运用λ-可加模糊测度表示投资者对碳期权价值模糊度量的差异性,借助Choquet期望积分构建投资者的期望收益效用函数;根据投资财富效用最大化推导无约束条件下碳期权的最优价;结合现实约束条件,构建投资财富效用最大化下的碳期权定价模型;通过数值计算分析效用函数、模糊参数和现实约束对碳期权定价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效用函数的选择会体现投资者对碳期权投资风险态度的变化,模糊测度参数的取值能够反映碳期权投资者个体的主观情绪和市场信息获取程度,现实约束会迫使碳期权投资者放弃部分投资隐含价值。
环境规制可以“双赢”吗?——中国工业行业细分视角下的强“波特假说”研究
鞠可一, 周得瑾, 吴君民
2020, 22(1): 21-28.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825
摘要:
面对"粗放型"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中国迫切需要找到一条合理且高效的环境规制道路,实现环境和经济的"双赢"。选取2003-2015年工业部门37个行业面板数据,构建污染密集指数划分行业类型,结合系统广义矩估计和门限回归检验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的行业异质性影响。研究表明:(1)环境规制强度由强到弱依次是:重度、中度和轻度污染型行业;(2)环境规制对GTFP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行业异质性特点,环境规制与GTFP整体呈"U形"关系,其中,重度污染型行业环境规制与GTFP呈"倒U形"关系,中度和轻度污染型行业环境规制与GTFP呈"U形"关系;(3)重度污染型行业环境规制已经跨过拐点处于抑制GTFP阶段,中度污染型行业还未跨过拐点,有待进入激励GTFP阶段,轻度污染型行业已经跨过拐点处于激励GTFP阶段。因此,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更加着眼于中度污染型行业环境规制,逐步优化重度和轻度污染型行业产能结构,建立合理高效环境规制组合,达成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政府参与下核证减排量质押融资演化博弈
赵昕, 白雨, 丁黎黎, 薛岳梅
2020, 22(1): 29-40.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619
摘要:
碳资产质押融资对缓解中小控排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企业骗贷行为、银行参与性不高等现实问题导致碳资产质押业务发展缓慢。针对此问题,引入政府的激励政策,构建企业-银行-交易中心演化博弈模型。以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s)为例,探索碳资产质押融资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路径,从多主体角度寻找有效激励措施。基于仿真结果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相较于单个主体参与意愿的变动,CERs质押融资中企业和交易中心双主体参与意愿的同时变动对银行参与意愿的影响最大;政府处罚措施对企业和交易中心合谋骗贷行为的产生具有抑制作用,且加强对合谋骗贷中企业的惩处力度能更快推动CERs质押融资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在市场发展初期,相较于无政府参与的情况,政府激励措施能有效提高银行的参与意愿,降低企业欺骗意愿,且风险补偿机制比风险分担机制能更有效地帮助市场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能否促进环境治理?——基于120个城市的实证研究
杨煜, 陆安颉, 张宗庆
2020, 22(1): 41-48.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9.7721
摘要:
尽管中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已有多年政策探索,但其对环境治理产生的实际效应仍有待实证考察。借助第三方机构发布的政府环境信息透明度数据,对120个重点城市进行实证研究,以检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对环境治理的影响。研究发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总体上显示出对环境治理的正向净效应;不过,治理效果在不同污染物间存在差别,提高环境信息透明度能够显著控制PM2.5浓度与工业废水排放,但对固体废物治理的作用尚不显著。分析指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倒逼效应已占主导,但固废污染的信息公开和治理力度有待加强,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相互配合的环境治理综合施策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影响因素及未来趋势预测——基于省际分区研究
王琛, 李晴, 李历欣
2020, 22(1): 49-56.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491
摘要:
城市生活垃圾作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衍生物,可持续的垃圾管理及科学的垃圾处理方式成为近年来学界和政策研究的重点。其中,了解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机制、估算其产量趋势是决定处理方式的基础。为探究城市生活垃圾与社会经济因素的互动产生机制,选取居民消费结构等社会经济影响因素,以2008-2018年中国30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为分析依据,基于对不同省份经济、消费因素的分区聚类研究,构建三个经济-消费省份组别的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机制的分区模型。在此基础上,结合逼近年份的最小二乘法和多元线性回归对不同分区的代表性省份进行垃圾产量预测。研究结果显示:第一,居民的消费结构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具有显著影响,其中居住消费支出对垃圾产生具有显著的负面影响;第二,随着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减少,说明有效的相关投资可以改善目前的垃圾现状;第三,浙江省、湖南省、四川省到2020年都面临着相对于自身发展水平较为严峻的城市生活垃圾压力,而且部分地区如四川省虽然当前面临的垃圾总量不大,但是由于其存在较大的经济发展前景,未来垃圾产生量的增长速度较快。
经济与管理
上市公司创新能力指数的构建
肖淑芳, 石琦, 张一鸣
2020, 22(1): 57-69.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666
摘要:
基于创新经济理论、资源基础理论、可持续竞争优势理论,从创新投入能力、创新产出能力、创新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维度构建涵盖17个指标的中国上市公司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利用层次分析和熵值赋权相结合的主客观组合赋权法确定指标权重,以1 263家A股上市公司2015-2017年的数据为样本,计算各个上市公司的创新能力指数,并基于权益薪酬能够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的假设,使用倾向得分匹配与双重差分相结合的方法(PSM-DID)对该指数的有效性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1)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中6个指标权重较高:专利质量、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资本化研发投入占比、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技术人员占比和研发投入增长率,这意味着创新产出的质量、研发投入的力度以及员工素质对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尤为重要。(2)创新能力高的企业的研发投入资本化程度、技术人员占比、高学历占比和盈利能力高于能力较弱的企业。(3)所构建的企业创新能力指数能够有效地表征企业的创新能力。
员工薪酬激励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
李廷瑞, 李博阳
2020, 22(1): 70-81,108.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331
摘要:
基于当前中国银行业薪酬激励的制度特征,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证明了普通员工薪酬激励会引起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增加。造成这种影响的直接原因是商业银行以规模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而根源在于监管当局"大而不倒"的监管取向。基本逻辑是:"大而不倒"的监管立场引起了商业银行对规模的过度偏好,促使银行通过薪酬机制设计来激励员工扩大贷款项目以创造存款规模,这势必弱化银行的风险控制动机,进而导致过度的风险承担。
中国技术创新产出的空间分布——来自中国地级以上区域的证据
李红雨, 赵坚
2020, 22(1): 82-92.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6006
摘要:
运用空间计量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采用2007-2016年中国地级以上区域的面板数据,对中国技术创新产出的空间分布特征、空间相关性以及空间分布演化规律进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技术创新产出总量虽逐年增加,但其在地级区域层面的分布却不均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型城市(直辖市、部分省会城市以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的核心地级市);中国技术创新产出虽处在较高的空间集聚水平,但其集聚程度呈逐年下降的态势;中国技术创新产出的局部空间关联呈现出多元化的模式,HH (高高相关)型主要分布在长三角城市群,LL (低低相关)型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以及中西部地区,HL (高低相关)型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城市群的核心城市,并有逐渐向城市群内其他经济发达的城市扩散的倾向;LH (低高相关)型主要分布在东部和中部地区HH型模式区域的周围。
成本结构驱动的生产者回收责任实现模式绩效评价——率模式与税模式的比较
马晓平, 李帮义, 陈玉玉, 周扬
2020, 22(1): 93-100.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3688
摘要:
生产者延伸责任赋予生产者回收、循环、再利用的责任,生产者主导的率模式和政府平台主导的税模式是生产者回收责任实现策略的两种主流模式。率模式和税模式下的决策和其绩效评价是政策规制策略设计的基础。导入更加贴近现实世界的情景模拟,将生产领域成本、消费领域成本和循环处置环节成本作为系统决策的成本结构,将回收系统的效率进行差异化设置;在个体模式和集体模式下,研究率模式和税模式的决策、绩效以及模式评估问题。研究结果显示:个体模式下,税模式优于率模式,但参与人之间形不成统一偏好;集体模式下,率模式和税模式的优劣依赖于不同的成本结构环境,成本组合是驱动模式优劣的关键因素,动态环境成本决定了回收率。揭示出成本结构与率模式、税模式优劣评价之间的映射关系。
全球生产分工体系下的服务贸易出口被低估了吗?——兼论服务贸易的“粘合剂”作用
张夏, 汪莉, 郑乐凯
2020, 22(1): 101-108.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2935
摘要:
中间品贸易是全球贸易活动的主要对象,在全球生产分工网络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服务(尤其是生产性服务)是贸易经济的粘合剂,主要以中间投入品形式内嵌到制造业中,服务的价值经常被核算在制成品的价值中,容易造成服务贸易出口的低估现象。从服务贸易出口"量"出发,采用增加值前向分解法和后向分解法对全球43个经济体的服务贸易出口进行了重新测算,发现全球服务贸易出口被严重低估。从服务贸易出口"质"出发,重新测算了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服务贸易出口复杂度,发现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复杂度普遍得到了提高,但中国仍然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实证检验服务贸易的经济"粘合剂"功能,值得一提的是,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明显强于制造业。
废弃共享单车回收治理的多主体博弈演化
司红运, 施建刚, 吴光东, 王欢明
2020, 22(1): 109-121.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6399
摘要:
随着共享单车在中国各城市的陆续投放,其产业链中下游的回收与转化问题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难题。借鉴国内外固体和电子电器废弃物回收经验,提出生产责任延伸制(EPR)与征收环保税两种回收治理模式,通过构建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并借助系统动力学仿真方法,对两种模式下废弃共享单车回收的多主体博弈治理过程进行模拟仿真,分析各方主体的演化均衡策略及最优治理路径。研究结果表明:三方主体最终将达到政府停止监管、企业选择生产责任延伸制模式、消费者参与回收的均衡状态;外生变量(消费者补贴、环保税和企业回收转化收益)对主体策略选择有显著的影响,且敏感程度依次增强。认为:在现阶段,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需对共享单车企业强制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使其承担产品从生产使用到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阶段所造成的资源和环境责任。单车企业则应通过提供免费骑行次数或提高个人信用等多样化激励方式引导消费者参与回收。
法学理论研究
政府间事权划分模糊性解决的民主协商路径
夏冬泓
2020, 22(1): 122-131.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2104
摘要:
政府事权划分法定化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事权划分形式法定存在局限性,法律只能对事权划分进行大致规定,各层级政府与其职权范围不可能形成一一映射式的对应关系,政府间事权归属模糊在所难免。规范性文件将政府间事权争议交由上级机关裁定的规定,与事权法治化的要求并不十分契合。上下级政府就归属模糊事权展开民主协商,是转型期政府加快理性成长、促使事权明晰的一种认知活动。这种共识达成辅以必要的制度安排与程序配套,能够克服由上级政府单方决定划分模糊事权归属的认知局限,促使上下层级政府在相互制约和监督中就事权恰当归属达成妥协,进而增强双方履行各自事权职责的预期与责任意识。政府间归属模糊事权民主协商,与事权法定并行不悖,是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内在要求。
中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罗丽, 代海军
2020, 22(1): 132-140.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2366
摘要:
目前中国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乏力,折射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重不畅的现实。造成如此困境,其中既有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不协调、判定标准不明确、移送程序不健全等客观原因,也有安全监管部门自身素质不过硬、公安机关选择性执法等主观因素。打通中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制度梗阻,较为可行的路径是从实体和程序两大环节共同发力。首先,突破传统的依附型立法模式,明确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及其相应的罪量标准,并在刑法中增设安全生产危险犯;其次,需要制定《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工作规定》,并出台配套的行政执法证据规则;最后,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调查与裁决相分离机制以实现自我约束,同时通过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外部的监督制约。
论环境规制中的法院角色——从环境公益诉讼的模式选择说开去
何江
2020, 22(1): 141-149.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2682
摘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相继法治化,滋生出一种通过诉讼方式维护环境公益的程序竞合,并引发了现实中的模式选择难题。"扬"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模式选择主张,根源于学界对法院承担环境规制职能的忌惮。实际上,在"夜警国家""福利国家"和"风险社会",法院以私人讼争裁决者为底色,根据社会情势变迁还承担了环境规制制衡者和环境规制替代者的角色。法院的环境规制替代者角色可以从"代理彩票理论"中得到证成,加之法院和政府在环境规制中存在优势和功能互补的特性,双方的合作规制成为一种"次优选择",这也就决定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二元并重"才是环境公益诉讼的应然模式选择。
初步证据的内涵冲突与概念匡正
林洋
2020, 22(1): 150-156.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1318
摘要:
初步证据在法律、司法解释及实务中应用广泛,但初步证据的内涵无法统一。《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的应用缘起英美法系,初步证据内涵是转移证明责任的法定证据规则。《民诉解释》第284条代表的司法应用,实质与大陆法系疏明规则类似,初步证据内涵是提示当事人履行提供证据责任。《民用航空法》等法律中的初步证据应用范围非常狭窄,且与大陆法系非成文证据规则体系不融洽,该类初步证据的内涵并不具有可采性。司法解释和实务中的初步证据应用广泛,且与大陆法系疏明规则本质相同。中国应借鉴疏明规则界定初步证据内涵,并进一步明确初步证据规则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分配及证明标准等事项。
传播理论与传播技术研究
“游戏成瘾”与健康性应对——兼论健康传播在游戏中的适应性
姜海, 沈珺
2020, 22(1): 157-163.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9331
摘要:
《国际疾病分类》正式将"游戏成瘾"收录其中,在强调成瘾危害的同时,也认可其作为社会问题医学化的某种待研究领域。实际上,"游戏成瘾"已经构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疾病"认知,在与健康传播的缠绕之中既形成了独特的研究范式,也面临着自身困境。立足于此,应从游戏量级、游戏内容、游戏情境及游戏关联等方面进行相关的健康应对,并在健康支出、文本、体验及情感等传播变量中予以规制及改善。同时,以游戏"情商加油站"为个案,探讨健康传播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在游戏适应中的严肃化转向及可行性。
中华民族内群体跨文化传播研究中的边界问题
冯济海
2020, 22(1): 164-172. do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20.2496
摘要:
自从跨文化传播学进入中国以来,此领域的绝大多数研究以中(东)西方为跨文化背景。相形之下,在跨文化之"跨"这一文化边界设定上的刻板与混乱,更突显在以中华民族内群体为对象的研究当中。将此情形纳入国内跨文化传播研究的学术传统里检视可见,其中总体呈现的一种"扶弱"逻辑更加固化了人们对中华民族内部"跨文化"维度的认知成见。至于厘清跨文化传播研究中的文化边界,本质上是一个关于如何重新审视"他者",以及对其进行他者化处理的问题。而操作层面的关键则在于重置界定跨文化关系的视角,也即是从基于常识性的认定,转向从实际调查和研究问题出发,从面向过程进入面向对象。
Baidu
map